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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抽检95组品牌服装 31组不合格

时间: 2024-06-28 02:32:52 |   作者: 服装拉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所销售的品牌服装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取95组样品,其中成人服装75组,羽绒服10组,内衣10组,31组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2.63%。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GB/T 28863-2012《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标准,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成人服装、羽绒服和内衣的甲醛含量、pH值、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起毛起球、断裂强力、表面抗湿性、静水压、透湿率、顶破强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检发现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的主要情况包括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不准确,缺少安全类别的标注,吊牌和耐久性标签上的信息不一致、不正确或缺少信息,标称的纤维成分名称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等情况。造成使用说明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商、经销商对服装使用说明的标准不熟悉、不理解造成的。错误的纤维标识会误导、欺骗消费者,错误的洗涤维护标签会引起消费纠纷,严重的还会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缺少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消费的人在使用后出现质量上的问题没有办法进行维权;缺少产品质量标准编号和产品质量等级或相关信息错误,无法真实体现其产品用料、规格和功能。各流通领域的质量负责人应该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坚决这类产品出现在流通领域中。

  纤维含量的明示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原料成份的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能够最终靠企业明示的纤维含量懂产品性能和穿着、使用的舒适程度,消费者也能够准确的通过纤维含量来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所以纤维含量的不同能够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取向。纤维种类及其含量标注不正确,不仅有误导消费的嫌疑,使消费的人不能了解其真实原料成分,也会影响纺织品服装使用后的洗涤和保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色牢度差的纺织产品在消费的人穿着、使用的过程中遇到汗渍或物理摩擦作用时容易沾染其他衣物,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等化学物质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们的身体吸收而危害健康。色牢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服装面料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等。服装企业采购面料时也未按相应标准考核其色牢度,也会导致最终成品色牢度不合格。此外,某些服装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需经过印花加工处理,如未对印花部位的色牢度进行考核,也可能会引起服装产品色牢度不合格。

  纺织品的pH值是通过测试纺织品水萃取液的pH值来确定的,纺织印染加工中各种印染助剂若未充分水洗或中和,织物上的酸碱度过高,超出人体皮肤pH值适应范围,会对人的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容易引发皮肤瘙痒、皮炎等症状,还会对人体的汗腺系统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织物在实际穿用与洗涤过程中,不断经受摩擦,使织物表面的纤维端露出于织物,在织物表面呈现许多令人讨厌的毛茸,即为“起毛”;若这些毛茸在继续穿用中不能及时脱落,就互相纠缠在一起,被揉成许多球形小粒,通常称为“起球”。织物起毛、起球后,外观明显变差,表面的摩擦、抱合性和耐磨性也会有不同的变化,降低了织物的使用性能。影响织物起毛起球的重要的因素有四个方面:一是纤维性状;二是纱线性状;三是织物结构;四是织物的后整理加工。

  针对抽样检验被判定不合格的商品,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经营者予以下柜,并按照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查处。

  1、对消费者而言,首先要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产品;其次要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再次要在选购商品时慎重挑选,一看吊牌和标签中的信息是否齐全,二看商品是否完好。此外还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作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东莞锦兔服饰有限公司(中国大陆总经销)/锦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大陆总代理)/美国花花公子企业国际有限公司授权/广东东莞锦兔服饰有限公司(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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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代理(制造商):海丰县洛夫卡特制衣有限公司/商标持有人: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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